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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:
贵司于2024年12月经我会广东知名品牌评价专业委员会综合评审,获评第九批“广东知名品牌”,有效期三年。近期我会通过日常监督、舆情监测及投诉线索核查,发现贵司获评后存在两起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形,遂组建专项工作组开展核实,现将查实情况、处置依据及安排函告如下:
一、 核实情况
(一)宜昌项目安全生产相关处罚:2025年8月6日,贵司承接的宜昌国投资本大厦精装修及配套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,造成一名作业人员伤亡。宜昌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2月4日出具(宜)应急罚﹝2026﹞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贵司作出罚款处理。
(二)北京枢纽项目分包处罚:贵司承建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4标段精装修工程期间,存在违法分包情形,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3月13日出具京建法罚(市)字﹝2026﹞第010019号处罚文书,对贵司予以行政处罚。
上述两项处罚均发生于贵司获评“广东知名品牌”之后。安全生产、工程合规是建设类企业品牌信誉核心底线,连续两起行政处罚已对“广东知名品牌”公共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。
二、 处置依据与决定
根据《广东知名品牌评价通则》(T/GDBRAND001-2021)8.2条相关规定:获评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、产生负面声誉事件的,评价机构可暂停或终止品牌使用资格。
经我会广东知名品牌评价专业委员会审议,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贵司“广东知名品牌”资质标识使用资格,暂停期六个月,相关安排如下:
(一)暂停期间,贵司不得在投标文件、官网、宣传画册、展厅、展会、短视频等任何对外宣传、经营场景中使用“广东知名品牌”标识,不得展示获评牌匾、宣传获评相关信息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获评资质证明;
(二)请贵司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项目分包全流程管控机制开展全面自查整改,梳理事故善后证明、内部整改台账、合规优化方案、第三方合规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,于暂停期满前15个工作日将书面整改报告及附件报送我会复核;
(三)复核认定贵司整改到位、项目合规风险已全面化解的,我会将正式出具恢复通知,解除标识使用限制;若复核认定整改不到位,或存在《评价通则》规定的应终止/撤销资格情形的,我会将依程序启动后续处置。
如贵司对本决定有异议,可于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会书面提出陈述或申辩,我会将依法予以核实。
后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本会联系。
联系人:蔡洪杰
联系电话:020-84216916
广东省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
2026年7月8日
